两部门:7种情形不得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
国家新闻出版署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印发《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和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的通知
国新出发〔2022〕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有关主管部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中央各主要新闻单位:
现将《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和《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国家新闻出版署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2年12月30日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宣传思想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的要求,加强新闻采编队伍管理,规范新闻采编秩序,促进党和国家新闻事业发展,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和国家对职业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对新闻记者实行准入类职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的统一规划。
第三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面向已入职新闻单位的从业人员,考评其是否具备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所必需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
本办法所称新闻单位,是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并列入新闻记者证核发范围的单位。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闻单位从事新闻采编工作的人员,应当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合格并依法取得新闻记者证。
第五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由国家统一组织、统一时间、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标准。
第六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考试组织工作应当接受监察机关、保密机关和社会监督。
第二章 考试组织
第七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在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各地考试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共同负责。具体职责分工,由各地协商确定。
第八条 国家新闻出版署负责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考试题目,研究并建立考试题库。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会同国家新闻出版署对考试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确定合格标准。
第三章 考试报名
第九条 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新闻志向、工作取向,热爱新闻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第十条 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当具备本办法第九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在新闻单位编制内或者与新闻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新闻单位为非法人编辑部的人员,须为新闻单位的主管(主办)单位在编人员或者与主管(主办)单位签有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公职的;
(三)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的;
(四)被列入新闻采编不良从业行为记录并在限业期限内的;
(五)伪造学历、工作资历证明的;
(六)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七)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 参加考试的人员,须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新闻单位审核同意,按照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考试管理机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完成报名,凭准考证、身份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中央单位主管、主办新闻单位的人员参加考试,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第四章 考试内容
第十三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的内容和命题范围以国家新闻出版署公布的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为准。
第十四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设置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综合考核应试人员从事新闻采编工作应当具有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
第五章 考试方式
第十五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具体考试日期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确定。
第十六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纸笔考试或者电子化考试。
第十七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统一确定合格分数线,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
第六章 考试违纪处理
第十八条 应试人员在考试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终身不得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
应试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考试工作人员有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视其情节、后果给予相应的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资格管理
第二十条 国家新闻出版署建立新闻记者职业资格数据库和诚信档案,将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以及依据本办法第十八条作出相应处理人员的有关信息,录入新闻记者职业资格数据库和诚信档案,并为应试人员、新闻单位和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提供线上查询服务。
第二十一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由所在新闻单位按规定为其申领新闻记者证。
第二十二条 国家对新闻记者依法实行执业准入管理,由国家新闻出版署统一核发新闻记者证。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施行前已获得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新闻采编从业资格或者持有有效新闻记者证的人员,视同通过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其他相关规定,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
第一条 根据《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和有关法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国家新闻出版署成立全国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负责拟定考试大纲、考试命题、考试阅卷、提出考试合格标准等工作。
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成立全国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设在国家新闻出版署,负责考试大纲、考试试题审定和考试监督检查等,承担考试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设立《新闻基础知识》和《新闻采编实务》2个科目。
2个科目考试在同一天上、下午分别进行,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第四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法,应试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全部应试科目考试合格,方可取得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合格证明由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委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制作发放。
第五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考点原则上设在直辖市和省会城市的大中专院校、中考高考定点学校或者考试机构建设的专门场所,优先安排在人事考试标准化考场、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进行。
第六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在当年度考试6个月前向社会公布,保证应试人员及时了解考试要求,进行充分的学习、备考。
第七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坚持回避原则和考试与培训分开的原则。凡参与考试命审题、阅卷等工作的专家及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考试,也不得参与或者举办与考试内容相关的培训;参与考试组织实施的单位和机构,不得举办与考试内容相关的培训。
应试人员参加培训坚持自愿原则。
第八条 考试相关工作和试题试卷的秘密等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各级考试实施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做好考试各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
第九条 参与考试组织实施的有关机构、专家及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法规规定,遵守考试工作纪律。
第十条 本细则由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细则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其他相关规定,凡与本细则不一致的,按照本细则执行。
晒一晒,中国支持联合国事业的“成绩单”******
应中国外交部长秦刚邀请,第七十七届联合国大会主席克勒希于2月1日至4日访华。
克勒希曾这样评价中国对联合国事业的贡献:中国一直是联合国事业的坚强后盾,在应对气候变化、维和等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
作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和第一个在《联合国宪章》上签字的国家,中国始终捍卫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始终维护联合国在国际事务中的核心作用,坚定不移做世界和平的建设者、全球发展的贡献者、国际秩序的维护者。梳理相关的事实与数据,人们可以看到中国支持联合国事业清晰斐然的“成绩单”。
全球维和的关键力量
成立于二战结束之际的联合国,承载着各国人民对永久和平的期盼。而中华文明历来崇尚“以和邦国”“和而不同”“以和为贵”,维护和平稳定,中国与联合国理念相通。
当今世界冲突不断、各类安全挑战层出不穷。习近平主席2022年4月在博鳌亚洲论坛上提出全球安全倡议,强调人类是不可分割的安全共同体,为弥补人类和平赤字贡献中国智慧,为应对国际安全挑战提供中国方案,赢得包括联合国在内的国际社会广泛认同。
积极参与朝鲜半岛核、伊朗核、阿富汗、缅甸、巴以等重大地区热点问题政治解决;努力维护安理会权威和团结,支持联合国依据授权开展斡旋;积极参与国际军控与裁军进程,加入《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等数十个国际军控条约和机制;在乌克兰危机问题上,中方一贯按照事情本身的是非曲直决定自己的立场和政策,秉持客观公正立场,积极劝和促谈……中国同世界安危与共,为世界与地区和平稳定注入正能量。
联合国前秘书长潘基文说,中国致力于做世界和平的建设者、全球发展的贡献者、国际秩序的维护者,这与联合国宪章承载的理想一致。
全球发展的动力源
“面对疫情带来的严重冲击,我们要共同推动全球发展迈向平衡协调包容新阶段。在此,我愿提出全球发展倡议。”2021年9月,习近平主席在第七十六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首次提出全球发展倡议。
“坚持发展优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普惠包容”“坚持创新驱动”“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行动导向”——中国主张引发世界热烈回响,中国行动推动世界发展进步。
如今,全球发展倡议取得一系列早期收获:成立全球发展促进中心,并邀请“全球发展倡议之友小组”国家、区域组织和联合国相关部门指定相应机构,对接成立“全球发展促进中心网络”,目前已有31个国家和区域组织对口部门加入;建立全球发展项目库,首批已经启动50个项目,现已扩容超过100个项目,实施人力资源培训1000期,涵盖50多个“之友小组”国家等。
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近十年来,也已成为深受欢迎的国际公共产品和国际合作平台,涵盖世界上三分之二的国家和三分之一的国际组织。
联合国人口基金会执行主任纳塔利娅·卡内姆说,在全球人口已超过80亿的今天,中国的发展和贡献将惠及世界众多国家。
全球减贫的最大贡献者
“中国解决了13亿多人口的温饱问题,让7亿多人口摆脱贫困,这是对世界人权事业的重大贡献。”2017年1月,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日内瓦总部发表主旨演讲时,点明中国减贫的世界意义。
2020年12月,中国正式宣布,经过8年持续奋斗,中国如期完成了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消除了绝对贫困和区域性整体贫困,取得了令全世界刮目相看的重大胜利。
贫困是人类社会的顽疾,反贫困始终是古今中外治国安邦的大事。面对消除贫困这一全球治理的难题,中国在实现自身减贫的同时,从来不吝于为国际减贫分享经验、贡献力量。
近年来,中国着力向发展中国家提供“6个100”项目支持,包括 100个减贫项目、100个农业合作项目、100个促贸援助项目、100个生态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项目、100所医院和诊所、100所学校和职业培训中心,以助力相关国家减贫。
在亚洲地区,中国在老挝、柬埔寨、缅甸乡村基层社区实施东亚减贫示范合作技术援助项目;在非洲地区,中国为非洲国家援建水利基础设施,打造农业合作示范区,推进实施中非菌草技术合作等项目;在南太平洋地区,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医疗等技术合作援助项目;在拉美地区,援建农业技术示范中心,帮助受援国当地民众摆脱贫困……
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说,中国是“为全球减贫作出最大贡献的国家”。
团结抗疫的践行者
“各国人民守望相助,展现出人类在重大灾难面前的勇气、决心、关爱,照亮了至暗时刻。疫情终将被人类战胜,胜利必将属于世界人民!”2020年9月,正值新冠疫情在全球反复肆虐之时,习近平主席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的讲话振奋人心。
新冠疫情暴发以来,中国同世界守望相助,及时分享抗疫经验,驰援他国抗疫物资,积极开展抗疫国际合作。中国向153个国家和15个国际组织提供抗疫物资,与全球180多个国家和地区、10多个国际组织共同举办疫情防控、医疗救治等技术交流活动300余场。
中国最早承诺将新冠疫苗作为全球公共产品,率先支持疫苗研发知识产权豁免,最早同发展中国家开展疫苗生产合作,为弥合全球“免疫鸿沟”注入强大动力。中国积极发挥中医药作用,举办了百余场抗疫专家视频交流和直播活动,向150多个国家和地区介绍中医药诊疗方案,向部分有需求的国家和地区提供中医药产品。
阿根廷罗萨里奥大学中国阿根廷研究小组成员罗米娜·苏达克谈到中国帮助发展中国家抗疫时说,中国以实际行动践行了其一贯秉持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
绿色发展的实干派
“天不言而四时行,地不语而百物生。”在应对气候变化、加强全球环境治理方面,中国是积极的倡导者,更是脚踏实地的实干派。
习近平主席多次在联合国场合阐述共建清洁美丽世界、守护地球美好家园的中国主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我们应该遵循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的理念,寻求永续发展之路。”
为《巴黎协定》的达成和快速生效作出历史性贡献,率先发布《中国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国别方案》,全面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公布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时间表、路线图,并出台落实双碳目标的“1+N”政策体系,在可再生能源发展领域全球领先,成为全球臭氧层保护贡献最大的国家,让绿色切实成为共建“一带一路”的底色……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以一以贯之的决心和坚强有力的举措推动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为保护人类的共同家园、实现人类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执行秘书西蒙·斯蒂尔说,当前,国际社会正面临能源危机,中国在气候变化领域持续取得实质性进展,在推进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当前,世界正站在历史的十字路口。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展开,人类社会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人们祈盼和平、发展、进步的阳光穿透战争、贫穷、落后的阴霾。
大道不孤,天下一家。中国愿同世界各国一道,推动联合国在促进人类和平与发展的崇高事业中发挥更为积极的作用,弘扬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维护世界和平、促进世界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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